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濮阳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
2、招标编号:CDZBSG-2020-025
二、变更内容
1、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款各投标人必须通过信用联合奖惩系统查询有无不良记录。”现删除。
2、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款投标文件的递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变更为“第6款投标文件的递交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项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40万元整;3、采用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4、投标保函原件应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递交招标人。”现变更为“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40万元整/标段;3、本项目接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函金额与投标保证金相同。依据《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进濮阳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企业应登陆网站puyang.toubiao51.com,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电子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电子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咨询电话:400811527。”
4、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另外电子投标文件还要采用U盘方式将电子投标书*.TBJ、*.TBZ、*.TBS文件递交。”现变更为“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
5、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1项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现变更为“3.7.1项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九《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6、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4项投标文件的签署“1、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投标报价部分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现变更为“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7、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纸质投标文件和相关证件的递交要求: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件等原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原件,编制目录后,用袋子密封装好随同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一同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的各种原件。验原件结束后,退还证件。”现变更为“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内容完整。”
8、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1.2项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东段招标人名称:濮阳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濮阳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项目名称)第一/二/三标段投标文件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现变更为“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说明的要求选择是否加密投标文件。若选择加密投标文件,网上开标时需使用同一个加密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9、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现变更为“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濮阳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0、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应在开标日期3日前报政府行政监督执法机构备案),专家4人;”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1名招标人代表必须是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人员,技术1名,开标时提供入库信息表或入库信息网上截图及身份证),专家4人(2名经济、2名技术)。”
11、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现变更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12、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4.2款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及包含内容: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1.6.98.235: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现场递交U盘:U盘内应包含完整的投标文件,并经企业电子签章、企业法人电子签名,使用U盘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没有企业电子签章、企业法人电子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现变更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1.6.98.235: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3、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4.4款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面上标记“濮阳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工程第 一/二/三 标段”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现变更为“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说明的要求选择是否加密投标文件。若选择加密投标文件,网上开标时需使用同一个加密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14、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5款 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件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现变更为“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5、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2.2款,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网上澄清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6、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2.3款,现删除;
17、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3.1款,现修改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网上澄清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8、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3.2款,现删除;
19、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6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现变更为“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20、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7款投标文件的编制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4款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现变更为内容如下:第4款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说明的要求选择是否加密投标文件。若选择加密投标文件,网上开标时需使用同一个加密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4.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递交。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2、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5款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5款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公开开标。若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解密。
23、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9.5.7款,现修改为“异议人(投诉人)提出异议(投诉)时,应填写附表十(附表十一),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4、原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9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备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电子投标文件的报送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截标前通过互联网上传到濮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2、在报送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同时用U盘报送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妥善包装后,与纸质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电子投标文件U盘提交的注意事项:U盘内应包含完整的投标文件,并经企业电子签章、企业法人电子签名,使用U盘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没有企业电子签章、企业法人电子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予接受。”
现变更为“附件9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二、电子投标文件的报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截标前通过互联网上传到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三、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必威betway体育官方网站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8338038265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必威betway体育官方网站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8530300051
地 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濮阳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