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的推广应用最近真是如火如荼,上海2016年9月2日出台了新政策:应用BIM的项目最高可获得500万政府补贴!而且,从2016年10月1日起,有六类项目强制应用BIM技术,到了2017年10月1日,上海要求规模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全部应用bim技术,自从2014年7月1日,住建部释放出“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的信号后,各个省市都纷纷开始重视BIM,分别发布各项指导意见与实施办法,让人有点眼花缭乱。我们现在就找部分省市的BIM政策来看看哪各地方的政策比较给力。
一、 住建部《关于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时间:2014年7月
重点摘要: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完善以工法和专有技术成果、试点示范工程为抓手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推动以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推广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探索开展白图替代蓝图、数字化审图等工作。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有效衔接的机制,促进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筑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
二、 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时间:2015年6月
重点摘要:到2020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
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BIM应用配套激励政策和措施;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BIM应用发展规划、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方案,合理配置BIM应用所需的软硬件。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运营维护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企业和人员的BIM应用水平考核评价机制。
三、 住建部《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发布时间:2016年8月
重点摘要: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
1、 在工程项目设计中,普及应用BIM进行设计方案的性能和功能模拟分析、优化、绘图、审查,以及成果交付和可视化沟通,提高设计质量。
2、 完善知识库,实现知识的共享。
3、 广泛使用无线网络及移动终端,实现项目现场与企业管理的互联互通强化信息安全。
4、 研究制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基于BIM的多参与方成果交付标准,实现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维护阶段的数字化交付和全生命期信息共享。
5、 推进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在工程现场劳务人员管理中的应用,
6、 推进基于二维图的、探索基于BIM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
7、在“一带一路”重点工程中应用BIM进行建设
8、探索3D打印技术运用于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开展示范应用。
四、 住建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2016年12月发布
重点摘要:《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提出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本要求,是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础标准,可作为我国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及相关标准研究和编制的依据。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标准》实施将为国家建筑业信息化能力提升奠定基础。
五、 广东省《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年9月
重点摘要:广东省住建厅提出到2014年底,启动10项以上BIM技术推广项目建设;到2016年底,政府投资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采用BIM技术。
六、 《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布时间:2015年9月
重点摘要: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以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为抓手,提升全省建筑设计、施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政府部门、建筑企业运用互联网采集、挖掘、分析、应用建筑节能降耗基础信息,推进建筑垃圾在线交易处理,打造广东绿色建设品牌。构建覆盖全省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传感器、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等技术对建筑物沉降、位移等进行监测,提升建筑物安全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负责)
七、 广东省《2015年度城市轨道交通领域BIM技术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年11月
重点摘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15年度城市轨道交通领域BIM技术标准制订计划,并责成厅科技信息处负责此事。
八、 深圳市《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14—2018年)》发布时间;2014年4月
重点摘要:推进BIM技术应用。在工程设计领域鼓励推广BIM技术,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政府工程设计中考虑BIM技术的概算。搭建BIM技术信息平台,制定BIM工程设计文件交付标准、收费标准和BIM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逐年提高BIM技术在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覆盖率。(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城管局、工务署、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9月5日深圳特区报在对于深圳市五年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报道中提出:在工程设计领域鼓励推广BIM技术,力争5年内BIM技术在大中型工程项目覆盖率达到10%。
九、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公共工程BIM应用实施纲要》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BIM实施管理标准》发布时间:2015年5月
重点摘要:此为全国首个政府公共工程BIM实施纲要和标准。《实施纲要》为市建筑工务署全面推行BIM应用做了顶层设计,《管理标准》则从政府公共工程的管理层面,明确了BIM组织实施的各方职责及协同方式、成果交付标准等,并为BIM项目实施过程提供指导。
2015年,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在19个新开工的重大项目施工中应用了BIM技术,2016年,市建筑工务署60%以上的项目都将应用BIM技术。按照纲要目标,预计到2017年,深圳政府工程项目将全面应用这项技术。
十、 深圳市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2017年1月
重点摘要:新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条件范围内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等应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和设计-施工(D-B)总承包等项目管理模式。
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以办理提前介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采取进厂抽检和飞行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建筑项目的监督检查。
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符合我市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的项目,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后,可认定为深圳市铜级绿色建筑。对按照高标准建造的项目,可在标准评价等级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经认定符合我市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的项目在报建时可缓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不再补交。
符合资助条件的示范项目、研发中心等,按规定予以资助。
十一、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2017年1月
重点摘要:该细则仅适用于在自有土地上申请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
奖励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的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的3%,最多不超过5000平方米。
奖励建筑面积的功能位住宅的,不纳入预售范围,并按照本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计收地价。
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核查、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市住建部门提出技术认定申请。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房地产预售时,应当明确标注奖励住宅的户型、位置和面积。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增加装配式建筑专篇。
未按照要求实施的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其奖励面积由相关单位以成本价收购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房。建设单位违约行为将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中
十二、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认定2017年1月
重点摘要:政府文件规定的、自有土地上实施并申请建筑面积奖励的、申请节能发展资金资助的装配式项目均应当进行技术认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阶段编制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的计算书和实施方案。建设段位委托审查机构审查时,要将预制率和装配率明确列为审查内容。
建设单位提供审查材料后,主管部门须在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技术评审并出具技术认定意见书
十三、 北京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发布时间:2014年5月
重点摘要: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提出BIM的资源要求、模型深度要求、交付要求是在BIM的实施过程规范民用建筑BIM的设计。
十四、 上海市《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时间:2014年10月
重点摘要:2015年起,选择一定规模的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政府投资工程和部分社会投资项目进行BIM技术应用试点,形成一批在提升设计施工质量、协同管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示范工程。
2017年起,本市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市重大工程,申报绿色建筑、市级和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施工等奖项的工程,实现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等六大重点功能区域内的此类工程,全面应用BIM技术。
十五、 上海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发布时间:2015年7月
重点摘要:鼓励上海市拟建、在建或已交付运营的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项目采用BIM技术:
(一)对批准纳入应用试点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单列BIM技术应用内容和经费,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应在批复中核定该费用并明确列支科目。
(二)符合软件产业优惠政策的企业以及开展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全生命期管理的试点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资金扶持。
(三)试点证书可作为申请单位BIM技术应用能力的证明,可在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参考使用。
试点项目由一家负责实施的单位申请。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和运营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均可作为申请单位。主要参与试点单位不超过5家,其他参与单位数量不限。
十六、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时间:2016年9月2日
重点摘要:按项目的规模、投资性质和区域分类、分阶段全面推广bim技术应用,自2016年10月1日起,六类新立项的工程项目应当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鼓励运营等其他阶段应用bin技术;已立项尚未开工的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当前实施阶段,从设计或施工招标投标或发承包中明确应用bim技术要求;已开工项目鼓励在竣工验收归档和运营阶段应用bim技术。自2017年10月1日起,规模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全部应用bim技术,鼓励其他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和规模以下工程项目应用bim技术。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实施bim技术应用的项目,在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应用bim技术的,每平方米补贴20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设计、施工、运营阶段全部应用bim技术的,每平方米补贴30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七、 成都市《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发布时间:2016年12月
重点摘要:要求12月1日起国有投资的大、中型房屋建筑及除单纯道路工程以外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申报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性项目及国家和省市优秀设计奖项目, 必须提交设计各阶段的BIM模型到建设行政主管机构来审批。才能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涉及建筑范围之广和行政力量之强是空前的。
十八、 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BIM技术应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时间:2017年1月
重点摘要:“十三五”期间,在完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目标的基础上,结合《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工作要求,到2020年底,建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应用服务标准;我省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应用BIM技术;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运维管理等企业全面普及BIM技术;以BIM为主要技术手段,增强基于BIM的“建筑+互联网”与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全面提高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水平,应用和管理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十九、 湖南省《开展BIM应用工作指导意见》发布时间:2016年1月
重点摘要:2018年底前,制定BIM技术应用推进的政策、标准,建立基础数据库,改革建设项目监管方式,形成较为成熟的BIM技术应用市场。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文化、体育设施、保障性住房、交通设施、水利设施、标准厂房、市政设施等项目采用BIM技术,社会资本投资额在6千万元以上(或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采用BIM技术,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运维管理等企业基本掌握BIM技术。
2020年底,建立完善的BIM技术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90%以上的新建项目采用BIM技术,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运维管理等企业全面普及BIM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BIM技术的试点示范、标准规范编制、人才培训、基础数据库建立及应用软件研发等。在新型城镇化示范、住宅产业化示范、海绵城市示范、地下综合管廊示范、智慧城市创建、绿色建筑示范等工作中增加BIM技术应用的内容。各级财政部门应把BIM技术应用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各级发改部门应在项目立项、招投标等环节明确BIM技术应用要求。金融机构对采用BIM技术应用的项目在信用评价、申请信贷等方面应给予倾斜。支持设计、施工龙头企业承接政府PPP项目,建立BIM技术的培训基地,加快BIM技术的标准体系建设,加大BIM技术应用的研发投入,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提供BIM技术服务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现代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扶植政策。
二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建设领域全面应用BIM技术的通知》发布时间:2016年8月
重点摘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政策引领,市场主导,示范先行,协同发展”原则,实施推进BIM技术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制定推动BIM技术应用的政策、技术标准,大力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培育供需市场,形成有利于BIM技术应用发展的市场环境。坚持试点示范和普及应用相结合,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培育龙头企业。加强BIM技术应用企业、软件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组织的协调互动,加快BIM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分工协作,以点带面分阶段有序推动BIM技术普及。
在2018年底前,新建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文化、体育设施、保障性住房、交通设施、水利设施、标准厂房、市政设施等工程采用BIM技术,社会资本投资额在6千万元以上(或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采用BIM技术,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运维管理等企业基本掌握BIM技术。2020年底,90%以上的新建项目采用BIM技术,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运维管理等企业全面普及BIM技术。
二十一、 福建省《进一步加快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发布时间:2015年9月
重点摘要:2015年10月至2017年,福建省将筛选一批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工程进行BIM试点推广。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政府投资工程以及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工程全部列入试点范围。此外,福建省还将组织成立BIM应用技术联盟,培育BIM技术应用骨干企业。
开展BIM技术试点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经验。特别要求厦门试点项目不少于30个,福州、泉州不少于20个,其他地市根据情况申报。要求福建省甲级勘察、设计单位要成立BIM技术中心,特级、一级施工企业要把BIM技术应用纳入企业技术中心工作内容,造价、咨询服务类企业要大力发展BIM技术。省住建厅将从中筛选确定一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指导扶持。
二十二、 山东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发布时间:2014年8月6日
重点摘要:加强勘察设计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完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控机制。加强工程勘察现场和室内试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准确。强化设计方案论证,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强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建立建筑使用年限告知制度,既有建筑临近设计年限前,设计单位要书面通知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可靠性检测鉴定。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规范设计变更管理,重大变更必须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二十三、 辽宁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发布时间:2014年8月8日
重点摘要:发挥工程设计龙头作用,促进建筑业水平整体提升。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品牌工程、创新工程,培育品牌企业和领军设计人才,提高工程策划和实施能力及水平。加大工程设计单位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推广和应用。
伴随行业对于BIM技术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官方政策将引导BIM技术规范发展,有效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进程。
二十四、 广西省《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时间:2016年1月
重点摘要: 2016年起至2017年底,有计划的选择一批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工程进行试点并提供项目支持,试点范围包括:国有资金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轨道交通等项目。其他有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鼓励采用BIM技术。(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满足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地方标准和市场环境。到2020年底,我区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普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二十五、 绍兴市《绍兴市现代住建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发布时间:2015年9月
重点摘要:促进信息化与产业化深度融合。以BIM技术为牵引,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化与产业化的深度融合。围绕预制构件部品的生产、运输、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等环节,建立现代住建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筑产品全过程的追踪管理。
深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和行业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提升研发设计、开发经营、生产施工和管理维护水平。加快推广信息技术领域最新成果,鼓励企业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力度,实现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运营智能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制定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全面提高建筑行业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能力。